图书馆卫生制度

图书馆卫生制度 

(一)馆内公共场所卫生由清洁工负责,主要包括:门厅、楼梯、楼道、卫生间,随时清扫,确保馆内整洁。

(二)各部门卫生由工作人员负责。地面、门窗、书架、桌椅等室内家具、设备等要经常擦拭,不落灰尘。

(三)加强巡查,对读者丢弃的废物及未按规定摆放的物品要及时清理,要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。每周各部自查一次、每月馆内统查一次卫生,对于卫生保持良好的部门要提出表扬,差的要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。